驱散政务信用雾霾 技术助力政府精准扶持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国务院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近三年,提出了“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并要求“示范地区各部门在开展经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强化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并作为政府管理和服务的必备要件”。
事实上,《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也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政府千方百计撬动企业发展,企业挖空心思获取政府扶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也在想方设法迎合市场需求,结果却是种种失信行为愈演愈烈,已经导致了严重的信用危机,其中不乏政府职能部门执行不到位等失信行为的身影,极大地影响了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如此尴尬境地,究竟症结何在?
企业之苦
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若没有政府的保障,往往会出现以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而自己获利的现象。企业生存压力加大,较之较低的失信成本,因而心存侥幸,虚报材料饮鸩止渴蒙骗政府主管部门。一些企业为了拿到政府补贴或招投标项目,不惜美化企业经营财务情况;一些企业将政府专项补贴用作它途,破坏了企业自己的信用商誉;还有一些企业为了偷逃税收,少报收入虚增成本,让企业陷入粉饰的恶性循环。
企业明明是需要信用来保障以获得政府扶持,却大范围失信,政府补贴甚至沦为了某些恶意失信企业的盛宴,迫使各地政府在资金扶持等政务工作实施更为谨慎。此举固然使得恶意失信企业无法浑水摸鱼,但也使大量优质企业受到殃及,同样无法享受到政府优惠政策。
政府之难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各地政府为扶持经济发展,在资金扶持、行业监管、政府项目投资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政策频出。但由于我国政府各部门“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和企业普遍诚信缺失,政府职能部门无法验证核实企业上报资料的真实性,不少优惠政策沦为“镜花水月”。各地政府积极出台了很多防范措施,也在逐步加强对“守信”的优质企业的扶持工作和对“失信”的劣质企业的经营性监管工作,但收效甚微,反而在一些地区愈演愈烈。
缺乏辨别合格企业的手段,政府“精准”扶持形同虚设,各地政府职能部门在“滥作为”和“不作为”之间左右为难。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地方政府扶持资金总量增多,但拨放比例下降严重,部分地区的扶持资金实际拨放不足往年的一半。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之惑
传统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为政府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还是以征信报告的形式为主,其内容多是市场主体可公开信息的采集、罗列和逻辑性的汇总,缺乏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无法对有效信息进行交互性验证和智能科学的分析。但由于信用管理技术研发成本极大,且需要刚性的时间予以验证效果,一般的信用服务机构难以办到。因为目前此类征信报告的使用价值极为有限,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可决策依据不强,所以政府使用意愿不积极不主动。
政府先行 技术破局
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韩家平认为,只有各地政府智慧地下好信用体系建设“一盘棋”,才能实现信用社会“满盘赢”。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除了刚性的时间,还必须有创新技术的推力。
韩家平透露,商务部研究院联合赛弥斯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从日本引进国际领先的信用评级模型,经过国内外顶级近二十名信用专家和数十位技术研发人员的努力,历经四年的本土化改造,以每年数十万的企业的海量数据为测试样本库,研发了我国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Themis纯定量异常值信用评级技术中国版。
据了解,过去这一技术仅在国家智库层面和金融领域运用。而今该项技术结合独有的企业经营性数据采集技术,远程获得真实的企业经营财务数据,根据不同类型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应用需求,按需制定一整套标准化的风控流程,并由高素质、专业的尽职调查人员现场验证对企业上报材料合规性和多维度外部数据,形成“政务核查信用报告”。目前重点定位于扶持性政策落实和经营性许可批复两大类行政审批事项,旨在通过科学客观的遴选规则选取出优质的、信用管理意识较强、信用管理能力突出的市场主体(企业),有望在全国各地政府部门的政务管理中广泛使用。
韩家平表示,在不断探索服务中关村企业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发现,高水准的政务核查报告信用服务的价值巨大。
一是可以提升政府职能部门决策的透明度。为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务提供重要决策依据,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树立政府公开、公平、清廉的诚信形象;
二是可以体现政府决策的指引性。中关村企业只需要专注“诚信经营”,就可以有尊严、足不出户地享受政府对自己的各项扶持政策,大大节约了企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
三是可以推动信息共享的有效性。依法推动各行业、跨地区、多领域进行有效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协助政府实现“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
四是可以保障信用信息的安全性。在保护隐私、责任明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风险防范、避免利益冲突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用强大的TMT平台研发和运维能力确保下数据安全;
五是可以维护信用决策的客观性。对专职尽职调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强化自律约束,坚决杜绝营私舞弊行为。
“信用管理是风控的全过程化管理。”我国知名信用管理专家、商务部研究院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副主任蒲小雷先生表示,“政府信赖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先进的信用管理理念、领先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成熟的尽职调查技能,缺一不可。政府选择的信用服务机构作为第三方,必须有足够的能力去除噪声,以持续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赢得政府和市场长久的信任。”(商务部研究院信用评级与认证中心田婧)
2017-01-20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