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乙丙级)评定事项职能转移的通知(粤交基函〔2016〕1234号)”的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将原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乙丙级)评定事项职能转移给广东省交通建设监理检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承担,具体包括: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工作,以及检测机构等级(乙丙级)证书信息变更等事务。双方通过签订转移工作协议及备忘录,包括将专家库移交到协会进行管理,以及协会受理办理试验检测机构等级(乙丙级)申请时,不再要求地市检测机构所在地市质监机构出具对人员和设备的核查意见等。
针对过渡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过渡期:自交办安监函〔2017〕1124号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约两年),为进一步确保等级评定相关工作的平稳过渡,协会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开会研究部署等级评定相关工作,制定协会等级评定工作流程,梳理协会具体办事流程指引,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申报等,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管理处大力支持和关心指导下,协会秘书处辛勤和努力工作,做好对检测机构的联络和服务,并进一步做好评审专家提前协调和沟通安排,合理安排过渡期等级评定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预案、有跟踪、有落实”。目前,协会等级评定各项工作正紧张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