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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陕西省列为省级空间规划试点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函复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将陕西省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空间规划试点。
     近年来,陕西省按照中央城镇化会议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全力推进榆林市、富平县等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关中地区等区域性规划和研究,为开展空间规划工作积累了经验和基础。陕西省结合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同步开展省域空间规划试点工作,通过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为引领,探索促进省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的工作路径方法,实现各类规划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事权清晰、上下衔接的省域空间规划体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陕西省密切合作,做好跟踪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及时总结省级空间试点工作经验,和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并做好推广工作。
 

2016-06-12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