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筑企业可自行培训考核发证
本报讯 记者蔡希娜报道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在全省建筑业企业开展建筑技术工人岗位自行培训考核发证试点工作,力求创新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考核体制机制,促进建筑业企业实施新资质标准。这是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明确的。
据介绍,首批试点企业为该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今后将逐步扩大到一级骨干建筑业企业。申报企业须满足“企业内部设有技术工人岗位培训考核机构,配备专业师资和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岗位培训管理制度,组织岗位考核发证程序规范,岗位档案资料保存完好;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劳务基地、实训基地等职工培训考核专用场所;拥有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自有技术工人队伍或拥有独资或控股的施工劳务企业”3个条件。
经该厅认定的试点企业发放的自有技术工人岗位证书,与该厅发放的同类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用于本企业申报资质、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现场人员持证上岗等。试点企业发证的技术工人岗位信息,由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统一发布管理,方便查询。对纳入试点的企业实施动态评估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对存在培训不到位、考核不严格的企业,经评估属实的及时取消其试点资格。
蔡希娜(中国建设报)
2015-03-26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