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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督察组在广西要求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项目、班组、岗位和个人

本报讯 记者尚丹宁报道 1月29日 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三督察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督察。督察组要求,要特别重视市县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项目、班组、岗位和个人。
    督察组听取了自治区、南宁市及相关市县负责人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的汇报,就安全、质量、市场行为等方面对南宁市武鸣县的两项工程和南宁市区的一项工程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下发了书面反馈意见,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武鸣县朝燕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和中旭现代城项目下发了执法建议书。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毅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尤其是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该停工的停工,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能复工。
    张毅强调,要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重点突出市县。加大对市县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注重问责,从严处罚,确保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精神贯彻落实到项目。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要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严厉处罚,并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项目、班组、岗位和个人。
     尚丹宁(中国建设报)
2015-02-06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