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加快推进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鼓励全省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据介绍,远程视频监控是在施工现场安装摄像头,将采集到的视频信号经过压缩编码后,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传输至监控中心,可以全天候24小时对建筑工地进行实时监控。此项工程实施后,不仅可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水平和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还可以减少建筑工地的违规施工现象,确保施工安全。按照通知要求,每个工地安装的摄像头须不少于3个,主要安装于工地出入口、材料加工和堆放区、施工作业面(塔吊)等关键位置。其中,工地出入口可以监控车辆有无带泥上路、工地治安等情况,材料加工和堆放区可以监控材料加工和堆放等情况。
早在8月份时,我市首批80个建筑工地已经实现了远程监控,执法人员在监控中心就能看到整个工地的情况,包括出入口、作业面、物料场等重点区域,实现了对建筑工地的有效监管。通知要求,明年6月底前,全省特级、一级和二级施工企业(含省外入晋企业)承揽的单项工程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必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省、市住建部门将加大对工地视频监控开展情况的检查力度,检查情况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和安全认证的重要内容记录在案。
摘自 《太原日报》 刘晓亮
2012-11-13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