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落实企业和执业人员质量安全责任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迅速行动,在全区展开治理工作。
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杨玉经立即向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作了汇报,并成立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
同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计划于今年四季度组织开展全区第三次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重点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察的工作内容,并落实企业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
据介绍,该厅将发文要求全区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单位法人补签已经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补签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没有补签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于新开工的工程项目,一律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摘自 《中国建设报》 宗边
2014-10-23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