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增四个工程建设标准 4月30日起实施
3月10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居住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验收规程》和《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规程》等四个工程建设标准。
四个标准已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和专家审定通过,并将于4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近年来,该省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十分注重绿色节能建筑推广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在推广建筑节能、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通过新成立的国家级新区——西咸新区,努力在构建田园城市,创新城市发展方式领域实现新突破。此次发布的四个标准文件,对进一步规范陕西建筑节能、加快可再生资源利用提供了依据,也将进一步加大绿色节能建筑在陕西的推广力度。
2014-03-14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