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察即将展开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有效控制事故总量、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要求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活动的工作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近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察。
据悉,此次专项督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情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安全检查及隐患查处情况,在建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施工现场模架工程、起重机械、基坑工程、临时用电及安全防护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管理情况。督察对象是今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或发生过较大事故的12个重点地区,每个地区抽查两个城市。在各地检查基础上,10月至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选择部分重点地区进行督察,并将督察情况向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通报。
住房城乡建部要求,此次专项督察要突出检查重点,规范检查行为,创新检查方式。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开展安全检查,防止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务求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中国建设报)
2013-09-11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