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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汪汀报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和建筑业转型发展需要,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会议,部署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作出重要批示。副部长陈大卫在讲话中强调,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要注重战略思考,把握正确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继承与创新等4个关系。
    陈政高在批示中指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成效明显。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为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供支撑。
    陈大卫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30多年来,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注重汲取国外先进经验,不断深化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针对目前存在的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陈大卫要求,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要注重战略思考,把握正确方向,搞好总体谋划,精心研究协调,积极稳妥推进,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继承与创新、积极与稳妥、全国统一和因地制宜4个关系。
    同时,陈大卫强调,《改革意见》明确了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措施,要按照“坚持解放思想、务实解决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基础工作”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对《改革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落实《改革意见》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间作了说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等8位代表进行了典型发言。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改革发展司等相关司局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汪汀(中国建设报)
2014-11-26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