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监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自强,提升行业诚实守信和服务水平,促进持续健康发展,现开展2015诚信监理企业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近两年内未发生有监理责任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近两年内无因违法失信行为受到行政部门通报批评以上
二、申报、评定依据
(1)已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履约率为100%。
(2)工程质量合格,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要求。
(3)无不良贷款。
(4)无虚假不实的宣传行为。
(5)依法纳税、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保险费。
(6)无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
(7)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伪造企业及个人相关资质、证件的行为。
(8)在招投标过程中无恶意低价中标、串标、围标等行为发生。
(9)无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发生。
(10) 依法生产经营,没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发生,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三、申报受理时间
截止申报时间2016年1月10日。
四、申报材料接收部门
协会诚信监理评审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范主任 010-57811814
邮箱:summit@schcn.com
中国工程监理协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2015-07-06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