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王早生同志在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2012年度工作总结暨培训会上总结讲话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13年2月27日至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了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2012年度工作总结暨培训会。现将部稽查办公室主任王早生同志2月28日在会上的总结讲话印送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王早生同志在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2012年度工作总结暨培训会上的总结讲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附件:
不懈努力 为质量型城镇化做贡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主任 王早生
(2013年2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内容充实,达到了预期目的。仇保兴副部长到会作报告,总结了工业文明时代的历史教训,阐述了生态文明时代城市转型的基本原则。为我们开拓了思路,对于做好督察工作很有帮助。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多关注城市发展方向问题,为推动生态文明时代的城市转型做出贡献。规划司孙安军司长对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部联合发布的《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作了书面讲解。督察员要在工作中运用好这个有威慑力的武器。我办三位副主任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做好督察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2年督察员工作成效显著
2012年,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增向14个城市派驻督察员,使派驻城市总数达到103个,督察员总数扩展到116名,基本覆盖了由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全体督察员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在遏制违法违规苗头方面做出了新贡献。督察员全年共列席各类涉及规划督察工作的会议3023次,核查涉及督察事项的卫星遥感图斑185个,约见市政府及规划部门领导650次,向派驻城市政府发出督察文书74份,事前事中遏制违法违规苗头295起。我代表稽查办向大家的辛勤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表示衷心感谢!
(一)及时制止地方政府规划决策失误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突破规划约束进行建设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督察员在政府的决策过程中及时提出建议,纠正了175起项目选址方面的错误决策。
驻某市督察员通过列席市规划局业务会发现,该市拟侵占26亩规划公共绿地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4万平方米的宗教建筑。该项目位于该市历版总体规划中预留的区级公共绿地,一旦建成将会使城市绿地格局遭到破坏,而且影响周边十余万居民休憩和紧急避灾。督察员立即向市政府发出督察建议,促使市政府决定另行选址,维护了城市公共利益。
驻某市督察员通过媒体获悉,某区政府审批同意某企业在某国家级风景区内建设汽车维修中心。该项目位于该市水库滞洪区范围,可能影响行洪安全。督察员立即向市政府发出督察建议书要求立即停工。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政府正式复函督察员,表态将撤销规划许可,恢复原貌。
驻某市督察员通过列席市长办公会获悉,某区政府申请的用地调整方案中有四起涉及侵占“绿线”和“黄线”。其中,拟增加的 7 块商业用地,共计侵占绿地面积为 2.88 公顷。督察员当场提出反对意见,促使会议否定了四个方案的审批,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该市随意调整规划用地性质的势头。
驻某市督察员通过列席会议发现,该市拟填湖造人工岛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已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提交市规划局审查。督察员及时提出关于强化蓝线管制,取消填湖造岛的方案。该建议得到市政府采纳,从而保护了该区域的生态环境。
(二)严格保护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资源
一些地方为追求经济效益,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内破土动工,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大拆大建和对历史建筑拆旧建新的情况时有发生。2012年,督察员制止了48起此类倾向性问题。
驻某市督察员通过群众举报获悉,该市拟占用古城墙遗址保护地带进行回迁开发改造。该城墙遗址是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内容,历史价值极其重要。督察员立即向市政府发出了《督察意见书》,要求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城市建设,严禁侵占古城墙遗址保护地带进行建设。市政府正式复函表示将对保护地带内的居民异地安置,同时将该地块预留建设遗址公园。
驻某市督察员通过列席项目审批会议发现,拟扩建的某百货大楼项目建筑高度90米,违反了城市总体规划关于严格控制传统中轴线周边高度的规定,一旦建成将破坏古城区传统风貌,影响古城重要景观节点之间相互通视。为此,督察员几次与市政府交换意见,指出建筑高度不能突破规划控高要求。市政府明确表态将严格按规划要求做好建筑控高。
驻某市督察员通过列席市政府专题会议获悉,某区政府申请在陵墓保护区内建设科技园项目。经查,该项目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区禁建范围内,一旦建设可能严重损毁埋藏于地下近两千年的历史遗存。督察员及时提出督察建议,要求予以制止。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规划主管部门另行选址。
驻某市督察员通过媒体报道获悉,该市拟在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建设大型文化设施项目。该项目位于集中体现风景区景观特色的敏感地带,建成后将会对风景区景观资源和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经现场踏勘发现,该项目已启动。督察员立即向市政府发出了督察建议书,制止了该项目的上马。
驻某市督察员在列席市规划局业务审批会时发现,区政府拟在某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建设休闲度假中心。该风景区拥有良好的植被,是城市的“绿肺”,也是老百姓的游憩空间。该项目一旦建成将对风景区绿森林植被造成破坏。督察员向市政府提出关于停止方案审批的建议,得到了市规划局领导集体的支持,依法保护了风景区。
(三)坚决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在当前城市发展建设中,一些部门自恃单位级别高或项目的特殊性,不接受地方政府管理,违反规划擅自进行建设的行为时有发生。督察员代表国家利益,协调地方政府与有关单位在规划上的冲突,既维护了规划严肃性,也帮助地方政府树立了公信力。
驻某市督察员通过列席规划局业务会议发现,某警备区拟申请在紧邻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公园绿地内选址建设经济适用房。督察员经现场踏勘,认为项目一旦建成将严重影响风景区风貌,并堵塞了风景区唯一的对外交通通道,建议另行选址。但是,部队表示无协商余地,市政府对此也无可奈何。督察组与部队反复沟通,最终就重新选址、不改变地块用地性质的意见达成共识,目前新的选址方案已经落实。
驻某市督察员通过列席市规划局业务会得知,省老干部活动中心项目要求在某河道绿带上进行建设。该绿带是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地系统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兼具防洪、景观功能,应进行严格控制。督察员觉得问题严重,当即指出该项目违反总规不能在此选址进行建设。面对建设单位仍坚持要求在原地建设的压力,督察员鼓励规划主管部门坚持原则,妥善解决问题。规划部门高度重视督察建议,表态一定做好建设单位的工作,另行选址。
(四)努力营造城乡规划实施良好环境
此外,督察员还注重标本兼治,在督促各地加快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督促理顺规划管理体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驻某市督察员积极督促该市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驻某市督察员促使该市成立了城乡规划局,并将市区的两个规划分局作为市局的派出机构。还有一些督察员在督促派驻城市维护市级规划统一管理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圆满完成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是认真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任务。31名督察员参加了11个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任务,圆满完成了巡查任务,得到了部领导的肯定。
二是完成了部交办的媒体反映或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任务。就媒体反映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了调查报告和督察建议。
三是驻76个城市的督察员参与完成了2012年第1期规划卫星遥感监测工作,核查涉及督察事项重点图斑185个。
二、今年的工作重点
2013年,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将从面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进入全面深化提高的阶段。深化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关键是督察员的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希望同志们在新的一年,继续努力,为质量型城镇化做出新贡献。今年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
(一)严格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实施监督。
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今年我部将重点抓好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督察员要以涉及公共利益和城市发展长远利益的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为重点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是参与对申请修改(重新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的规划实施评估工作,重点对规划实施情况、尤其是规划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并形成专题报告报部。
二是就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情况、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情况、近期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情况进行统计上报,为规划督察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三是稽查办将组织部分城市的督察员研讨如何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的规划审批情况加强督察,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四是关注基础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问题,针对城市资源禀赋的特点,加强调研和预判,对海岸线等敏感地带如何保护与控制进行针对性调研。
五是根据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加大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监督力度,在城市规划区内围绕总规强制性内容开展乡、镇规划督察工作的试点。
(二)严格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监督。
去年,我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目前,在全国119个历史文化名城中,有45个为督察员派驻城市。相关城市的督察员要对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全面查找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报部。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注该市是否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制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否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了保护。
二是关注历史文化名城整体风貌的保护情况,包括城市传统的格局如街巷水系等是否被破坏,老城的空间尺度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是否协调等等。
三是关注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活动内的建设活动,即“紫线”范围的保护情况,核心保护区内的建设活动是受到严格控制的,除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和扩建活动。
四是关注历史建筑是否实行挂牌保护。
对于督察工作中发现的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的违法违规苗头,要做到快速反应,随时指出,随时制止,并及时上报。
(三)严格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监督。
去年我部开展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执法检查。结果显示,风景名胜区保护面临的压力十分突出,有20处风景区存在突出问题或不达标,其中10处风景区位于督察员派驻城市。经商部城建司,我们已将检查结果通报给督察员,请相关督察员会后回到驻地后对相关风景区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部。
(四)继续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
一是探索建立部省联动督察机制。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的要求,今年我部将继续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各地区也要加快向辖区内城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规划督察网络。我办将指导推动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同时探索建立部、省联动督察机制。希望督察员在工作中加强与省厅的沟通联系,形成督察工作合力。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督察员管理工作。修订《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适时启动督察工作绩效考评;修订《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手册》,完善督察员管理系统,调整充实督察员队伍。希望督察员加强与我办的工作联系,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此外,督察员也要积极配合城乡规划稽查工作,在切实履行督察职责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卫星遥感重点图斑的核查工作和地方核查图斑依法纠违的督办。
三、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有赖于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队伍,督察员要应对形势、做好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加强学习。2012年,部出台了《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我们将适时举行专题培训。督察员也要自觉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做到熟练掌握、运用自如,进一步提高能力,做到依法依规开展督察。同时,针对当前督察工作量和难度与日俱增的客观情况,学习并善于运用高科技手段辅助开展督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廉洁自律。今年,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部里也已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若干办法》,这次会上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自觉加强廉政建设,做到清正廉洁、秉公督察。
新型城镇化的战略目标对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关系到城乡建设长远发展,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继续努力,为质量型城镇化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2013-04-09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