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观高速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先行开工段)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梅观高速公路清湖段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44038320170227001
招标项目名称:梅观高速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先行开工段)
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1702270010005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梅观高速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先行开工段);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7-10-27 09:00 至 2017-11-16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7-11-06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7-11-11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经办人:张富强
办公电话:82787114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经办人:冷水平
办公电话:0755-2519357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83201702270010005001
标段名称:梅观高速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先行开工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7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软基处理;道路;排水箱涵;道路改造;其他;本次招标范围为先行开工段(起止桩号:K5+150~K5+300),道路总长0.15km,道路典型断面总宽92m,主要包括道路、市政管线、综合管廊、管线迁改、绿化、海绵城市及交通工程等,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载明的施工内容为准。
计划总投资:75000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华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12-01 至 2020-05-31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由深圳市(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3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各投标单位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截止日期为截标前2个月内有效。 4.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若最后进入抽签定标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无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无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017-10-30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