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系统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TY2016126 | 发布时间:2016-12-15 08:11:21 |
视频系统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视频系统配件采购项目,该项目已由中国联通太原市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谈判条件。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视频系统配件采购项目
1.2需求单编号:NC26112016000855。
1.3项目内容:视频线、电源线、数字红外一体摄像、数字红外半球摄橡等监控系统配件。
1.4项目预算:7万。
1.5中选原则: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的前两名中标。
二、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可提供17%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山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下发的《从业单位资质证》叁级及以上证书等资质;营业范围需包括:安防设备的销售、安装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必须涵盖所有投标产品。
2.2提供完整、有效资质复印件(含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地税及国税登记证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行业相关资质),符合其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和经营范围;
2.3业绩案例:须提供近两年来的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等);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
2.5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6对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太原分公司保留核查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供应商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自2016年12月14日起至2016年12月19日17点之前请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山西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下发的《从业单位资质证》叁级及以上证书等资质文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的扫描件、联系电话、联系人以电子邮件方式:3157574881@qq.com(请标明报名的项目名称),报价表详见附件。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9时00分,递交到太原联通办公楼407会议室,谈判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在上述会议室公开进行,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1参加谈判时,投标书中的报价单(需体现含税总价及不含税总价)、所有资质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都要加盖公章。
4.2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
4.3竞争性谈判采用多轮单独报价,价格最低且不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入围,如第一名主动放弃将按排名顺序选取第二名。
4.4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菲联系电话:18635111173邮箱:3157574881@qq.com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13号太原联通办公楼407室
监督投诉电话:0351-4038063
发布单位 :太原联通分公司 |
附件1-采购需求审批表.xls
附件2-商务规范书.doc
附件3-联通视频监控系统配件及参数.docx
附件4-报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