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17年度(第一季度)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招标
(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预购酒精车牵引头及液罐采购)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YC16334107(C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第一季度)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招标人: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2017年度(第一季度)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招标(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预购酒精车牵引头及液罐采购)
2.3标段划分、采购内容:
标段划分 |
招标编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台) |
第一标段 |
YC16334107(CG)-1 |
牵引头 |
10 |
第二标段 |
YC16334107(CG)-2 |
液罐车 |
10 |
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5供货期:按招标人要求。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相应的工商经营范围,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报名。
报名时需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报名单位员工并正常缴纳社保)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2014、2015年度完税证明、依法为本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3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金领宾馆(雪立方)五楼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与吉顺街交汇234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
邮编:130000
联 系 人:麻先生
电 话:0431-85858182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写字楼5栋1006室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王经理
电 话: 0431-81905699
2016-12-12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