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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人民政府办公设备采购计划网上竞价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人民政府 办公设备采购计划项目 网上竞价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人民政府 办公设备采购计划项目,采用网上竞价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本次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网上竞价。

一、网上竞价须知:

(一)、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政府采购成本,增强政府采购过程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效率、节约、廉洁、服务”的政府采购指导思想,现执行电子化政府采购。

(二)、网上竞价是指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对采购的商品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确定竞价商品、最高限价,参与网上竞价的资格要求等,由已在望城区政府采购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自行报名参与网上竞价,网上确定中标供应商,网上公布采购结果过程的总称。

(三)、参与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是在望城区政府采购网注册并选择参与网上竞价/询价,签订了网上竞价/询价承诺书,并通过望城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备案的供应商。供应商还应符合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硬件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您不清楚如何进行注册,请查看望城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或者供应商操作手册。

(四)、网上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诚实信用原则。网上竞价采购活动接受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监督电话:88080696) 。

(五)、采购人应当在采购前对市场进行调查,真实填写采购要素。采购人不得无故撤销已发布的网上竞价项目,不得以操作失误等原因撤销竞价项目。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应及时在望城区政府采购网查看本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人应当及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六)、竞价供应商应当本着诚信原则积极参与网上竞价采购活动,不应为牟取成交恶意报价,成交后不得随意退出。为确保及时供货,供应商须在保证货源的前提下参与竞价,对于不具备存货条件的产品,须依照采购人的要求交货。成交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严格按照投报价格及服务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不含验收)的全部有关费用。供应商所投货物或服务必须在其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并有能力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招标采购之货物或服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若无法满足服务要求的,则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采购人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更改竞价货物或服务的规格型号及数量,采购人在网上竞价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有权取消其望城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或网上竞价、网上竞价采购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

(八)、技术及业务咨询:无论是采购人,还是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的任何疑问,可致电咨询 0731-88666347。

(九)、采购人在网上竞价项目中提出参考品牌要求的,应当在竞价信息中公布;为充分竞争,提倡提出多个参考品牌。供应商报价时所报产品品牌必须在采购人提出的参考品牌范围内。

(十)、采购人应在公告中全面、完整、合理的提出采购需求,如付款方式、验收方式、是否要保留履约保证金及比率、是否要包安装、是否包含配件等。上传有附件的,应确保附件内各项内容与公告一致,有不一致的以公告内容为准。

二、网上竞价程序

(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在望城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网上竞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竞价货物或服务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单位、数量、服务需求、竞价起止时间以及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资格的特定要求等。网上竞价时间由采购人设定,从公示日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采购人采购电脑、笔记本、服务器等计算机设备时,请按照《长沙市正版软件采购与管理办法》(长知发[2013]34号)文件精神,须将所需使用的正版软件及购置费用一并统筹安排进行,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符合预装正版的专业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要求。

(二)、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竞价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对网上竞价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网上竞价只可多次报价,报价时请慎重操作。在竞价开始后,供应商不得对已报的价格进行撤销、更改等操作。凡参与报价的竞价供应商视同无条件满足采购项目的需求。

(三)、网上竞价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报价内容未实质响应需求的;漏报或恶意报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的;出现竞价需求公告中规定的其他导致报价无效的情形。

(四)、报价时间截止后,平台自动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供应商出现多家,则最早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平台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为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平台将自动在望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如报价时间截止后,无供应商报价,视为本次采购招标无效,将由采购人重新发布公告采购。

(五)、当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本次网上竞价采购无效,重新采购。当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时,经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重新采购。 采购单位改变采购项目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时,采购单位可以向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申请选择次低报价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项目网上竞价,同时按规定追究原成交供应商责任。

(六)、在网上竞价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而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上操作,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严重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原因(如网络故障、软硬件故障等)而导致网上竞价过程不能正常进行时,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有权延迟、重新开始或中止采购活动。

三、网上竞价采购信息

(一)、采购商品信息

标段名 商品品目 采购名称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預算(元)
办公设备采购计划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办公设备采购计划 见附件 见附件 19680 1 19680
总预算(人民币:元): 19680

(二)、采购项目信息

公告日期: 2016-12-06 08:32:24
项目名称: 办公设备采购计划
项目编号: WCCG-201611300008
采购单位: 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人民政府 开始时间: 2016-12-08 09:30:00
联系人: 李晓敏 截止时间: 2016-12-08 11:30:00
联系电话: 88470778  
送货地点: 见附件 供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 3 工作日之内
发票要求: 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 签约时间: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服务要求: 原装正品,未开封。请严格按照清单型号要求供货,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验收,后果自行承担。以上设备均需送至我单位指定地点,包含上门安装,网络调试等费用;竞价结束后在1个工作日之内交货;设备维修期内保证售后到达响应时间小于一小时,(软件壹年免费维护)。
其他要求:  

2016-12-06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