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师范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师范学院零星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零星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NDZB-2016-1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雅娟、陈华颖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37168;0591-87530730-8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师范学院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朱老师/136160834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翁雅娟/0593-2937168/E-mail:zhixinnd@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1 |
生物系温室基础改造工程 |
修缮 |
1项 |
生物系温室基础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
艺术系实验室地面沉降加固修缮 |
1项 |
地面沉降加固修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3 |
其他零星装修工程 |
1项 |
逸夫楼体育室、体能测试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报价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合同包1、2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合同包3应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需配备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且均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6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31日 08:30至2016年11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0593-2937168)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节假日期间请将报名函发送至本招标文件指定电子信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标书购买费及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全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2016-10-28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