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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

     《管理办法》还有许多亮点:比如,要求“咨询成果文件上应当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公章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又如,明确“实行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因工程咨询质量导致项目单位重大损失的,应倒查咨询成果质量责任,形成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追溯机制。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业务发展部主任潘晓海表示,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的确立和实施,将使原来对咨询单位的监管精准延伸到对人的监管。这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工程咨询行业“独立、公正、客观”的服务宗旨和增强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利于规范工程咨询单位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执业行为,有利于有效遏制编制“可批性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也有利于有效杜绝“超能力执业”现象,推动形成公平竞争、以质量选择工程咨询服务的良好市场环境。
  潘晓海认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考虑的因素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不论在境内还是在境外,都需要考虑采用哪种先进可靠技术,需要考虑国内、国际的资源供给和现实需求,需要考虑生态环境承受能力,需要考虑如何保障施工质量和项目正常运行,需要考虑价格、利率、汇率以及政治、社会、文化、宗教等各种复杂多变的因素。因此,社会对工程咨询提供的咨询意见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目前,工程项目设计阶段以后的咨询服务如设计、监理等,已经建立了服务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对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管理办法》提出对咨询成果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明确提出为项目前期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要对自身提供的成果质量终身负责,这从根本上破解了多年来一直困扰业界的,如何保障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质量的制度性难题。当然,这个终身责任相对而言也是一种“有限责任”,工程咨询单位和咨询工程师(投资)只是对客户委托的咨询服务内容承担质量责任。 2018-08-30 09:54